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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关于加强和做好几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2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几项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值班巡察工作。近期,通过办公室督查办督查发现,少数值班人员对值班巡察工作坚持不到位,有的让值班学生代为巡察、代为记录,有的没有填写巡察记录,有的没有填写处置措施,有的巡察工作浮于表面,值班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要求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坚持值班巡察制度,必须亲自巡察、亲自填写巡察记录,严禁由值班学生代为巡察、代为填写、代为报送。今后将取消电话报平安制度,改为学院值班人员在值班巡察表中填写“平安无事故”,签字后由值班人员按时间要求亲自报送到学校值班室。如有换班情况,必须向当天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并报办公室备案。

2.周计划报告工作。为保障学校重要工作周密部署、顺利开展,各部门要落实好一周工作计划报告制度。提前一周将需要校领导出席的重要工作,以表格形式填写工作详情通过OA办公平台报送办公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报表上签字,然后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呈校领导审阅。对于有事不报或不能坚持经常的部门,对因事不报造成工作开展不顺利、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严肃追责。

3.议题申报工作。按照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提交议题上会研究的部门,需要认真填写议题审批表,按照程序进行签字审批,提前两天将纸质版审批表和相关材料报送所有校领导和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办公室。对于不按要求上报和提交材料的,将不列为本周议题上会研究。对于因未按程序提交议题造成工作上的延误和损失,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4.红头文件印发工作。为规范文件印发程序,需要印发红头文件的部门,在文件印发前填写文件印发审批笺,按程序进行签字审批后方能印发。文件印发后,需将文件报送校领导人手一份,并将红头文件和文件印发审批笺一并送办公室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