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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9-04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转变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营造高效务实的工作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各部门极少数坐班人员存在的自我约束不严,作风松散等问题,巩固干部作风建设成果,经院常委会研究,现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销假制度。凡请假必须持请假条,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批,系部副书记、辅导员请假报系部书记批准,其他坐班人员报主任批准,机关处室人员报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中层正职干部报学院书记院长批准。无假条按照旷工对待。确因事发紧急,来不及请假的,须在两日内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并履行补请手续。请假期间待遇按照《沧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考勤制度。各部门须在办公室显著位置张贴出勤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本人的签到及签离,每月进行汇总,连同当月考勤表一起报人事处。

三、严格因公外出审批程序。各部门人员外出公干,须提前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院领导汇报,本部门应做好详细记录。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效能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责任,第一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发当月校内津贴,一学期以内连续出现两次的,责令部门主要负责人辞职。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