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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

党发〔2013〕2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校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调查研究。心系基层,情系师生,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院领导联系系部制度、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真实情况,研究解决难题,探讨发展良策。

二、提升工作效能。坚持出实招,办实事,明确职责任务,公开办事程序,防止推诿扯皮,不断提高工作实效。精简各类检查评比等活动,严禁干扰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三、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保障学院党委、行政的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学院政令畅通。

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活动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流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不照本宣科,力戒讲假话、大话、空话、套话。

五、提高发文质量。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精简发文数量,能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实行工作简报审批备案制度,控制公文篇幅,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提高发文质量和实效。

六、改进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经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照“热情、对等、节俭”的原则,不得提高接待标准。按照“谁主管、谁接待”的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系部、部门公务接待坚持事前申报,事后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七、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院领导用车有办公室专人统一安排。规范系部、部门用车管理,严格控制用车经费。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一般性会议不摆放鲜花,不发放纪念品。严禁院内系部、部门之间使用公款相互宴请,着力整治“舌尖”浪费。

八、坚持廉洁奉公。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认真遵守“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全院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系部、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沧 州 师 范 学 院

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