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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安排做好2013年寒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6-13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认真安排做好2013年寒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

各系、部、处、室:

2013年寒假将至,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认真做好寒假前及假期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寒假时间:2013年1月19日(腊月初八)——3月3日(正月二十二),3月4日上班上课。

2、放假前,各系都要分别对本系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要平安返乡、安全返校,防止学生离校不返乡,借故泡网吧、结伴外出等现象的发生。教务处、各系部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认真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秩序良好。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保障学校财产安全的意识,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办公室要安排好寒假校园值班工作,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值班人员务必做到在岗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对于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保卫处要提前确定假期加封地点并做好加盖印章的封条,届时对重点部位和相关楼宇统一贴封。要进一步加强“门禁”和校园巡逻工作。重点做好学生宿舍、实验室、药品库、计算机房和财务室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学校假期的安全。

4、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要认真计划和安排好假期校区建设、校舍维修等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做好信息联络和上传下达的工作。

5、寒假有加班任务的部门,要提前安排好工作人员和工作计划,将加班需用时间、加班人员名单、工作内容务于1月18日前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6、寒假期间学校不再安排班车,按规定给每位加班人员发放适当的交通补贴,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7、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给学校带来损失,造成负面影响的,按责任制的要求,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沧州师范学院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