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
落实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沧群组办发[2014]10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制定如下落实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第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学校、机关院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为落脚点,突出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全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果促进各级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
二、主要内容
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以全校师生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在围绕市委“十个专项整治”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2014年中心工作,集中实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1)坚决整治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政治意识不强和纪律松弛等问题,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信口开河、口无遮拦等行为。(牵头部门:组织部,协助部门:人事处)(2)坚决整治机关工作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牵头部门:纪委,协助部门:办公室、人事处)(3)坚决整治教学科研态度不严谨、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教学纪律等行为。(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助部门:科研处)(4)坚决整治“两个评估”(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评估、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责任意识不强、消极观望等问题,严厉查处工作质量不高、漏洞百出等行为。(牵头部门:教务处,协助部门:科研处)(5)坚决整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利用公款相互宴请等行为。(牵头部门:纪委,协助部门:财务处)(6)坚决整治对学生“以管代教”、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严厉查处向学生吃、拿、卡、要等问题。(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协助部门:团委)(7)坚决防治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操作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插手、谋取利益等问题。(牵头部门:纪委,协助部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方法步骤
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是我校党的群众落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同步展开,同步推进。
(一)自查自纠
1、对照自查。学校、院系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方案,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照、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2、开展批评。正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要纳入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集中清查,查问题找的准不准、根源剖析的深不深、措施定的实不实。
3、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整治查摆出的问题,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早改真改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措施,建立台账,实行目标化管理,明确整改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紧抓好。
(二)报告、公示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报告。存在问题、整治落实情况通过公开栏、校园网进行公示,并通过意见箱、纪委书记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10天。
(三)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纪委监察室要协调有关部门,行成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学校、院系领导班子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纪委和市纪委第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抵制“四风”问题的免疫力,提高正风肃纪治顽症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在校党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三)领导带头,扎实推进
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开展整治,带头落实制度,带头整改问题,确保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见到明显实效,让师生深刻感受到专项整治行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对整风肃纪治顽症专项行动要大力宣传,在全校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及时发现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实名曝光、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中共沧州师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