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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不按时到岗值班人员的通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05-22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院效能办公室

关于对不按时到岗值班人员的通报

各学院、处室:

新学期开学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把值班工作作为畅通信息、了解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抓手来抓。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办公室也多次发出通知、通报,三番五次强调值班工作纪律。但个别值班人员任然对值班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能很好的履行值班工作职责。2016年5月21日上午9:10,根据学校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学校值班室工作人员对各学院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大部分学院值班人员能准时到岗、按要求值守,但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陈潇,美术学院李健楠至9:10仍未到校值班,音乐学院郭玉华、教育学院姜国俊虽然到校,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在值班室值守。经研究并报校领导批准,对以上4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责成4人分别写出书面检查交学校纪委。同时,分别给予陈潇、李健楠扣发当日绩效工资处罚。

为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做好全校值班工作,再次强调以下4点:

1、全体值班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值班工作,围绕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讲奉献、讲担当,自觉做好值班各项工作。

2、各学院要指定一部值班电话,要求值班人员按时值守,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信息畅通。

3、严格周六日值班交接班、签到、例会、零报告制度。周、六日白天值班人员于当日8:00前要做好与前班值班人员的值班交接,各学院值班人员值班交接后于当日8:00准时到学校值班室签到,周、六日每日上午8:10由学校值班人员召集全校值班人员(包括电工、安全处值班人员)开会,强调会议纪律、提出值班要求,周、六日每日中午12:00,由各学院值班人员向学校值班人员进行值班零报告。

4、各学院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请自行提前调换好值班人员,并经学院领导同意并报带班领导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各处室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请自行提前调换好值班人员,并经学校带班领导同意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凡因调班不报告、不报备贻误值班工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