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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02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为使全校各部门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校长办公议会研究决定,成立沧州师范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云电军

副主任:王双库庞若通吴国君

成员:各处室、学院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处处长单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安全处副处长陈秀才担任,具体负责全校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安全处内设专职消防机构(消防大队)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职责:

1、制定我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分析消防工作形式,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

3、研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年底对我校消防安全工作客观地做出总结;

4、组织和监督各部门、学院,经常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和杜绝火灾隐患;

6、监督维保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职责;

7、按沧州市消防支队及上级消防安全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8、对开展的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行奖惩。

沧州师范学院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