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卫生大扫除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开展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攻坚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打造温馨、和谐、卫生、美丽的校园环境,经研究,本周五下午组织开展全校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扫区域及责任单位
1、各办公室的卫生由所在学院、处、室工作人员负责清扫。
2、学生处负责安排学生宿舍、校园卫生区的卫生清扫。
3、服务中心负责校园内商户、食堂相关区域卫生的清扫。
4、各学院负责各自教室、实验室及所属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
二、清扫标准
1、办公室窗明几净,窗台无积尘,门口、门后无废弃物;
2、地面无尘土、无烟头、纸屑、痰迹等废弃及污物;
3、桌椅、电器等办公用品清洁,四壁、天棚无尘、无蛛网;
4、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
各学院、处、室要认真做好各自办公场所和所属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学校效能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卫生状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及时予以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