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成立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和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分别成立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物资设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党政办公室、后勤处、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云电军(校长)
副组长:王双库(副校长)
成员:赵振岗(党政办公室主任)
吕炳君(教务处处长)
赵印岐(后勤处处长)
王秋平(财务处处长)
物资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行使仪器设备重大采购项目的决策审议和监督管理。
二、物资设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财务处、使用部门负责人、校内专家或外聘专家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云电军
副组长:王双库
成员:吕炳君、王秋平、各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内专家或外聘专家
为依法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明确职责、严肃纪律,把好验收质量关,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附:沧州师范学院采购验收实施细则
沧州师范学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