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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02 [来源]: [浏览次数]: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前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党政办发﹝20191

各学院、处、室: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定于2019年1月19日至2月22日放寒假,寒假时间共计35天。学生于2月23、24日返校、25日上课,教职员工于2月23日上班。本学期临近结束,为做好假前及假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2019年1月3日—1月4日为在校生公共课考试时间,1月5日—1月9日为在校生专业课考试时间,专业课考试结束后无其他学习任务的学生即可离校。就以上相关事项教务处、学生处已做出周密安排,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监考人员要恪尽职守,巡视人员要认真负责,全体同学都要积极响应无人监考的倡导,认真落实诚信考试的承诺,全校上下齐心协力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学生离校前,学生处要强化教育、合理安排、积极引导,确保学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各学院要结合当前形势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随时掌握假期学生的动向。

各学院务于2月24日晚9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分别报教务处和学生处。

三、切实安排好假期相关工作。办公室要统一安排好全校假期的值班工作,全体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值班工作的补充规定》(党政办发﹝2018﹞13号),认真值守,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后勤处、后勤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好工程施工以及对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的维修维护,认真做好假期用电、用水的供给保障,确保假期用电、用水安全;安全处要认真安排好校园警卫和巡逻工作,加强夜间重点部位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各部门放假前要普遍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扫,确保寒假相关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老干部处、工会要分别安排好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和贫困教职工的工作;各学院处室要结合实际,利用假期认真谋划好2019年本部门的工作。寒假期间,下学期任课的教师要认真备课,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实验保障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学院处室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公款宴请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除值班车辆外,严格执行假期公车封存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反腐纪律并做到廉洁自律,防止“节日腐败”。

全体师生要切实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自觉响应学校“文明节俭过春节”的倡议,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防邪教侵扰,严禁参与传销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与寒假。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