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师专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严肃中层干部
外出和会议纪律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严肃外出和会议纪律,经党委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中层正职因事外出离开沧州市区者,须分别向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请假,因书记或校长外出无法联系时,须向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备案;中层副职因事外出离开沧州市区者,在向部门领导请假的同时,要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二、所有中层干部都要公布自己的家庭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并在上班时间保持开机状态,确保联络和信息畅通;
三、学校组织的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所有中层干部必须参加。因事不能到会者,中层正职须同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中层副职须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四、凡在一学期内两次不经学校领导批准,无故不参加会议者,则视为自行辞职,不再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五、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